香港高考與內地高考有何不同?

香港中學文憑考試,簡稱HKDSE,屬於香港的高考。參加HKDSE考試的一般是完成六年制中學教育的中六學生,自修生也可以報考,但是所佔比例比較少。

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一般在每年的四、五月份進行,提供三類考試科目供考試報考,首先是考生必考的“核心科目”:英國語文、中國語文、數學以及通識教育,需要注意的是中國語文口試會在三月中旬提前舉行;其次是考生選考“ 應用學習科目 ”,供考生選擇的“應用學習科目”共有30科,大致分為:分為創意學習、媒體及傳意、服務、應用科學、工程及生產和商業、管理及法律五個類別,考生可根據自己意願以及所讀學校提供的科目選擇兩到三門報考;另外,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還提供“其他語言科目”:日語、法語、德語、西班牙語、印地語、烏爾都語,主要是針對非以中文為母語的學生可以從中選擇一門來取代“核心科目”中的“中國語文”,中文為母語的學生則作為選修課報考。

香港中學從中四至中六等同於內地的高一至高三,從中五開始,學生開始選修“應用學習科目”或“其他語言科目”,所以很大部分的中學從中五開始不接受插班轉校生,想要讓孩子來香港讀中學的家長需要特別注意,劍橋亞洲教育提醒家長,如果想讓孩子過來香港這邊讀中學,我們建議家長在小學五年級之前,或是中四之前轉校來香港,這樣不僅能為孩子爭取更多的時間適應香港的學習環境,更能給他們充足的時間備戰香港的高考。

評分準則

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將”核心科目”的評分等級分為五個等級,第五級為最高級,最優秀者用“5**”,之後表現較佳的以“5*”表示。針對“應用學習科目”的評分成績以“未達標”,“達標”以及“達標並表現優異”來劃分,但是自2018年起,這樣的成績匯報方式會更加詳細的分為“達標”、“達標並表現優異(I)”和“達標並表現優異(II)”,“ 達標並表現優異(I)”的表現水平等同文憑試“核心科目”第三級的成績,而“達標並表現優異(II)”的表現水平則等同第四級或以上的成績,至於應用學習中文(非華語學生適用),則沿用“達標”和“達標並表現優異”。“其他語言科目”採用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考試(CIE)的高級補充程度試題,閱卷及成績評級亦交由CIE處理。成績以五個等級(ae)在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匯報,其中e級為最低,a級為最高,而e級以下的成績將“不予評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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